为切实抓好我县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危房改造工作,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
从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2月15日,利用5个月时间,完成全县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C、D级危房修缮加固和扶贫安居工程,其中修缮加固比例必须达危房改造户的50%以上,确保在今年春节前全面实现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基本原则
安全为本。牢牢把握脱贫攻坚目标要求,以实现4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有保障为目的,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分类实施。根据不同类型的农村危房,合理确定改造方式,合理筹划和科学安排改造工作,避免因建房致贫、返贫。
群众主体。农村危房改造,群众是产权人,是受益者,对农村危房改造应承担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好群众主体作用。
阳光操作。通过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宣传力度、召开评议会和公示等形式,充分发挥群众知晓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作用,保障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基本。农村危房改造必须坚持基本的质量标准、基本的结构设计、基本的建筑工匠管理、基本的质量检查、基本的管理能力。改造后的农村住房要具备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等基本居住卫生条件。
(三)精准核实
1.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住建局、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残联要精准核实比对4类重点对象的基本信息,并及时录入4类重点对象危房信息系统,对未录入4类重点对象危房信息系统的农户,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
2.已经列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和已经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农户,也不得列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列为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但按“应搬尽搬”原则,拟列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的,暂不列为农村危房改造的对象)。
3.2016年已提前实施的建档立卡户扶贫安居工程,房屋建筑面积人均超过18平米的,要按照易地扶贫搬迁整改模式进行整改后,方能列为2017年度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四)锁定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是住房为C、D级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
(五)严控面积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4类重点对象D级危房拆除重建后的新建房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各类家庭的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以下面积:1人户新建房建筑面积为30平米,2人户新建房建筑面积为40平米,3人户新建房建筑面积为60平米,4人户新建房建筑面积为72平米,5人户新建房建筑面积为90平米,6人户新建房建筑面积为108平米,7人及以上户新建房建筑面积为126平米。
二、改造方式
1.C级危房一律选择修缮加固方式予以改造。
2.D级危房通过修缮加固能够达到抗震要求的优先选择修缮加固方式改造,通过修缮加固达不到抗震要求的选择拆除重建(即:扶贫安居)。
三、补助、贷款及支付方式
(一)C级危房修缮加固补助、奖励、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兜底特困户每户补助2万元,不再向信用联社申请贷款;非兜底贫困户每户补助1.5万元,可向信用联社申请贷款1万元,期限5年,免抵押、免担保,县政府全额贴息5年。在2018年2月15日前完成修缮加固任务并经乡镇验收的农户,每户奖励0.5万元。
2.支付方式。①签订协议并启动修缮加固工作支付0.5万元;②完善修缮加固工程的一半,兜底特困户支付1.5万元,非兜底贫困户支付1万元;③修缮加固工程按时完工并通过验收的兑现奖励0.5万元;④非兜底贫困户启动修缮加固即可申请贷款。
(二)D级危房修缮加固补助、奖励、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兜底特困户每户补助2.5万元,不再向信用联社申请贷款;非兜底贫困户每户补助2万元,可向信用联社申请贷款1万元,期限5年,免抵押、免担保,县政府全额贴息5年。在2018年2月15日前完成修缮加固任务并经乡镇验收的农户,每户奖励0.5万元。
2.支付方式。①签订协议并启动修缮加固工作支付0.5万元;②完善修缮加固工程的一半,兜底特困户支付2万元,非兜底贫困户支付1.5万元;③修缮加固工程按时完工并通过验收的兑现奖励0.5万元;④非兜底贫困户启动修缮加固即可申请贷款。
(三)扶贫安居
扶贫安居必须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农户选择异地建房的,新房建成后必须拆除旧房。实施扶贫安居的建档立卡户补助(含建房补助、拆除旧房补助)、奖励、贷款及支付方式如下:
1.补助。①兜底特困户建房每户补助3万元,不再向信用联社申请贷款;非兜底贫困户建房每户补助2万元。②拆除旧房每户补助0.5万元,新房建成后未拆除旧房或者无房可拆的不予补助。
2.奖励。在2018年2月15日前完成建房并通过验收的奖励0.5万元。
3.贷款。扶贫安居户可向信用联社申请2万元以内贷款,期限最长可至8年,利息为基准利息,县政府贴息5年,贴息期间,农户按年利率的2%计算(即:贷款1万元,承担利息200元),其余的由县政府承担,超过5年的利息由农户全额承担。
4.支付方式。①原址拆除重建的分三期支付:签订协议拆除旧房、完成地基平整支模的兜底特困户支付1.5万元,非兜底贫困户支付1万元;完成打板、门窗安装的兜底特困户支付2万元,非兜底贫困户支付1.5万元;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竣工验收并入住的兑现奖励0.5万元。②异地选址新建的分四期支付:签订协议落实宅基地并开工的兜底特困户支付1万元,非兜底贫困户支付0.5万元;完成打板、门窗安装的兜底特困户支付2万元,非兜底贫困户支付1.5万元;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竣工验收并入住的兑现奖励0.5万元;拆除旧房兑现0.5万元。
5.新建住房超建筑面积或者不按照县住建部门提供的指导图集进行建设的,不予兑现补助和奖励资金。
四、贷款程序
1.农户自愿提出贷款申请。
2.包保干部提出意见。
3.村委会审核签字。
4.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5.乡镇信用社发放贷款。
五、扎实抓好特困户住房安全兜底保障
兜底特困户是脱贫攻坚硬骨头中的硬骨头,做好特困户的住房保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乡镇要采取超常规的举措,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动员社会力量一起兜底解决特困户的住房保障。
(一)准确界定兜底特困户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界定为兜底特困户。
(1)年满60周岁以上,无儿无女的五保户;
(2)家庭成员中既无18—59周岁的男性劳动力也无18—55周岁的女性劳动力的家庭;
(3)家庭成员中主要劳动力因重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
(4)家庭成员全是残疾或者智障人口的家庭。
2.具备以上条件农户,乡(镇)、村(社区)两级组织该村民小组村民会议、理事会认真评议并公示后,填写《兜底特困户登记表,上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由县住建局和县民政局组织人员到户进行核实后予以锁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农户,由复核人员说明原因后,乡(镇)、村(社区)两级负责做好群众工作。
(二)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给予资助
兜底特困户不再贷款,各乡镇按照保基本的原则,在政府补助的基础上,动员社会爱心人士再资助一点资金,切实解决其自筹能力弱的问题。
(三)创新方式
乡镇党委政府要积极探索通过多户联建、利用闲置农房、集体公房置换等方式,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
六、操作程序(县城规划区内实施的扶贫安居另行制定)
(一)审批阶段
1.农户申请。符合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包保干部提出意见后上交村委会予以受理。申请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前,超过时间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改造意愿。
2.集体评议。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危房改造审批表》,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对不符合补助条件或评议、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3.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接到村委会的申报材料后,要及时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调查核实、拍照。符合条件的,分批报县农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所在的村委会,并说明原因。审核结果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4.县级审批。县农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材料后,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条件的,按一户一方案进行审批。不符合条件的,将材料退回申请人所在乡镇,并说明原因。
5.签订协议。县农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审核批准的危房改造户名单反馈到乡(镇)后,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与改造农户签订《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实施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四份,乡镇、村和改造农户各执一份,报县农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明确双方责任、改造后房屋结构、面积、开工时间、竣工时间、补助资金、资金支付等内容。
(二)组织实施
1.修缮加固
(1)乡镇派技术人员到户,现场与户主共同拟定修缮加固技术方案;
(2)按照确定的修缮加固技术方案组织施工。
2.扶贫安居
(1)原址拆除重建的:
①农户自行拆除老房;
②村干部现场放线(控制面积);
③农户按放线要求进行建设。
(2)重新选择地点建设的:
①农户自行确定建房地址;
②村干部现场放线;
③农户按放线要求进行建设。
(三)竣工验收
1.扶贫安居的验收标准。按照“危房改造居民达到一层封顶断水、门窗安装、室内地坪硬化、内墙粉刷、厨卫入户以及外水外电接入”的标准,每竣工一户,乡镇组织人员验收一户。并将改造后的住房与户主一起拍照,在照片上标注乡镇、村、组、户主姓名和4类重点对象后,传送至威信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群。
2.修缮加固的验收标准。按照每户的修缮加固方案进行验收。
3.2018年3月1日起,由县住建局牵头,财政、扶贫、审计等相关部门参与,对全县改造后的4类重点对象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逐户逐项检查和填写验收表,并向县人民政府提交检查验收情况报告。
威信新闻 | @掌上威信编辑部
?? ?? ?? ?? ?? ?? ?? ?? ??
有关系就什么都能得到,没钱没关系,什么都不要想。
怕是被贪污了
都一样
呵呵,算是笑话
我家的房村上的叫我修,修完说没有补助了!我是桃坝村的
我家以是这样可什么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