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规范接送学生运营车辆管理

2018年05月25日 12:44浏览量:563

5月23日,威信县政府发文要求规范接送学生运营车辆管理。

文件要求,立即全面查处和打击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行为,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以及车辆所属单位的管理责任,严格源头管控,强化运营管理,杜绝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行为;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增强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学生接送车辆规范管理工作。

文件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联合行动,立即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各乡镇和县公安、教育、交运等部门要立即开展联合排查摸底和执法检查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运营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行为。各乡镇要对本辖区所有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全面掌握接送学生的车辆及驾驶员、行驶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必须见车见人,不留死角,做好登记造册,建立学生上下学乘坐车辆动态监管机制。县教育部门要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和学校)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情况进行排查,做到逐校、逐园、逐生检查登记,全面掌握学生接送车辆的基本情况,做好备案;要对学校组织的大型外出活动严格审核审批,监督学校承租合法营运车辆,并签订安全协议。县公安交警、运管部门要加强路面尤其是乡村路面的巡逻管控力度,坚决查处不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员,严厉查处报废车、无牌证车、农用车和非法营运车从事学生接送以及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对不符合运送学生条件的车辆立即停止运送,并严格依法处理。县交运部门要依法严格审查交通运输企业车辆的安全状况和营运资格,严格审批营运手续,对营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纪检监察委、县安委办将适时组织对各乡镇和有关部门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严肃执纪问责。

文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齐抓共管,着力探索建立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严格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原则,抓好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各乡镇和县公安交警、交运部门要积极开展以案说法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师生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告诫家长不得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要建立定期排查中小学校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制度,加大执法力度,狠抓交通秩序管理。县教育部门在安全教育课上要多形式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无牌证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输车辆上下学,树立遵守交通法规、注重交通安全的观念,自觉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要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密切关注和了解学生私自搭乘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的情况,在及时制止的同时,尽快通报公安交警和交运部门,共同打击非法运营接送学生的车辆,确保学生安全。通过摸底排查,掌握底数后,县教育、交运、安监、公安交警等有关行业部门要按照上级关于校车管理的规定,结合实际,着力探索建立健全我县学生接送车辆的措施办法和意见,逐步形成科学长效机制。    


丨曾钊


网友评论

  • 弓长306月06日

    价格不规范怎么设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