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1日,太平派出所破非法拘禁案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
2018年3月11日13时许,欧阳某到太平派出所报称:其朋友张某超被人殴打并限制人身自由,请求警方处理。接警后,太平派出所民警在报警人欧阳某的指引下,赶到金江社区路边将非法限制张某超人身自由的两男一女口头传唤至太平派出所接受讯问调查。
经查,受害人张某超系出租司机,其在行至火车站附近时通过微信查找“附近的人”找到微信名为“小雪”的魏某芝,在聊天的过程中魏某芝称自己住在金江社区,愿意与其发生性关系,随后张某超来到魏某芝位于金江社区的住处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张某超准备离开时,被魏某芝的同居男友常某斌(男,汉族,47岁,昭阳区人)回来撞见,常某斌了解事情经过后邀约其朋友马某军(男,回族,46岁,昭阳区人)对张某超实施殴打,并强行将张某超带至昭阳区小龙洞乡、北港物流公司附近等处,强迫张某超写下一张十万元的欠条,要求张某超立即拿二万五千元现金,非法限制张某超的人身自由长达约十一个小时。
张某超没有钱,于是就打电话给朋友欧阳某借钱,欧阳某接到电话后报了警。
目前,常某斌、马某军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昭阳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