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贫困生读大学必看,助学贷款申请时间及流程!

2017年07月23日 10:13浏览量:2443

威信县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办理时间和地点
办理时间: 7月17 日—7月21日在校生首贷、续贷收资料
7月24日—8月11 日   签订在校生借款合同。
8月14日—8月31日   办理新生贷款工作。(在办理贷款期间节假日不上班,在校生交材料时一人限交一份,如有插队现象,取消当年贷款资格。)
 

http://img7.g500.cnhttp://lp.upimg2.nivip1.cn/upload/107/article/2017/07/23/3a9a0414-00f0-4c21-9325-5850d27bcff0.jpg


办理地点:威信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新办公楼二楼)


附:办理流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对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做好教育精准扶贫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作为“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的重要抓手之一,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http://img7.g500.cnhttp://lp.upimg2.nivip1.cn/upload/107/article/2017/07/23/0ca571cb-3ffd-4fd5-818f-a0322961d9ac.jpg


1

贷款对象

1.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生、预科生。 

2.以下情况不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的学生、进修类的学生、就读免费专业的学生以及当年在高校获得了高校助学贷款的学生。 

2

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预科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 

5.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7.未就读免费专业。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1.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亲或母亲;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 

5.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在25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

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困难是指借款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优先支持: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建档立卡贫困户; 

3.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4.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5.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6.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7.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8.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9.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证明可由借款学生所在高中、村(居)委会、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任一单位提供。 

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需携带《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前往指定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申请表》的“资格审查情况”栏内仅需由一个资格认定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 

续贷学生、已通过高中预申请的首贷学生均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4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一)贷款用途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贷款额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额度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应按最新规定执行。

(三)贷款期限和宽限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不少于5年,最长不超过20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3年确定。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和资助中心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还本宽限期为3年整,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与资助中心和经办银行确认还款计划时,可选择使用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还本宽限期从还款计划确认开始,计算至借款学生毕业后第36个月底。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再读学位毕业后,仍可享受36个月的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后,借款人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http://img7.g500.cnhttp://lp.upimg2.nivip1.cn/upload/107/article/2017/07/23/6ed58467-bb7e-4c54-a39f-9546720445a8.jpg



办理流程

首次贷款学生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http://www.csls.cdb.com.cn),注册用户。 

2.注册成功后,登录系统,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并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或就读高中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盖章(须有证明出具单位联系电话和经办人签名)。 

4.携带申请材料和户口簿,与共同借款人到教育局办理贷款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到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身份证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于10月10日前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s://www.gbms.cdb.com.cn)。

6.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具体操作参见学生在线服务系统《2、支付宝使用说明》)。 


再次贷款学生

1.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登录系统。如果不知道登录名,可以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或通过“密码找回”找回密码或联系教育局资助中心重置(联系电话:0870-8638694)。

2.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 

3.提交申请信息后,导出打印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4.由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携带申请材料,到教育局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 

5.到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身份证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于10月10日前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https://www.gbms.cdb.com.cn)。

http://lp.upimg2.nivip1.cn/upload/107/article/2017/07/23/541dccb9-c504-4388-b3fc-3e89900835e6.jpg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材料种类、数量及审查要点

依据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情况,将申请情况分为:新生申请、在校学生首次申请、续贷学生申请三类,各类学生申请时提供资料如下: 


1

2017年高考新生申请资料 

(1)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原件1份(须有证明出具单位联系电话和经办人签名,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同学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 

(3)学生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4)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申请表上所填的共同借款人)(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5)贷款办理时须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2

在校学生首次申请

(1)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原件1份(须有证明出具单位联系电话和经办人签名); 

(2)学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3)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请表上所填的共同借款人)(正反面复印至一张A4纸); 

(4)学生证复印件1份(如学生证丢失,可以由学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 

(5)贷款办理时须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本户口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3

续贷学生申请 

(1)申请表原件1份; 

(2)办理人(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续贷学生续贷声明就读高校务必审核通过;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到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有关手续,贷款办理时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确认其是借款学生本人或是其共同借款人本人。


注意事项

(一)大学新生到高校报到稳定后请及时登录系统,如果联系电话及联系住址发生变化、或就学信息发生变化,则在系统中及时做变更,每年至少登陆系统维护信息2次。

(二)如果学生退学、开除、转学、放弃大学报到需要放弃贷款请及时与县资助中心联系。

(三)学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完整,通讯信息必须保证在贷款期间畅通,如有变动,及时进入学生在线系统做变更。

(四)贷款一经审批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1号)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在此期间,不良记录会对学生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申请车贷、房贷造成负面影响。

(五)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请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http://lp.upimg2.nivip1.cn/upload/107/article/2017/07/23/5a959206-fc76-4b7b-a3f9-822532bb63f3.jpg



来源:@昭通日报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