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恒远置业有限公司麒麟盛世楼盘【住宅】 报名须知

2018年09月20日 10:40浏览量:10682

1、报名人身份资格:仅限户籍所在地在威信县辖区内的居民,或在威信县工作并交纳社保的居民。

2、报名人须持有效身份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或社保证明(原件1份)及本人银行卡复印件(1份)报名。

3、报名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1份及上述委托人应提供的相关证件。

4、每个身份证ID只能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每个报名编号只能认购一套房屋。

3、推出的房源按户型报名,报名该户型的客户只能参与该户型选房之日的选房。

4、报名时间:2018  9  20 日至 24 日上午12:00截止(工作时间:早上9:00至下午18:00)。

5、我公司将以短信、电话、公众号等形式告知报名人公证摇号时间。在公证摇号之前报名人须在我公司规定期限内(具体期限我公司将以短信、电话、公众号等形式告知报名人)到售楼中心交纳报名费人民币5万元整,并签订报名协议书,报名费以刷卡(刷一张卡,不接受信用卡)的方式支付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报名费后开具收据给报名人,方视为报名人完成报名手续。

6、报名人须完成报名手续后才能获得麒麟盛世楼盘【住宅】的选房资格。

7、报名人完成报名手续后,我公司将以公证摇号的方式取得各户型报名人的选房顺序并予以公示,并根据各户型推出房源套数确定参与各户型选房当天的选房人数及选房顺序,若选房当天各户型有剩余未选房源,将根据各户型选房顺序顺延通知选房,直至推出房源选完为止。

8、选房地点:龙泉路与麒麟路交叉口(麒麟盛世售楼中心)。

9、选房日期:选房日期以我公司通知为准,报名人须于选房当天上午8:30至9:30到选房地点签到,未按时到场签到的报名人视为自动放弃参与选房的权利,报名人获得的报名号自动作废。

10、选房当天参与选房的报名人与公司成功签订《麒麟盛世【住宅】认购协议书》后,所交报名费自动转为认购定金。

11、若报名人未能成功认购麒麟盛世楼盘【住宅】,则所交纳的报名费,自公证摇号之日起30日内无息退还给报名人。

12、报名当天报名人须与我公司签订报名意向书,并保证签订的报名意向书、报名协议书、认购协议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均为报名人本人。自报名意向书签订后我公司一律不处理报名人更名、增名或减名的请求,由此导致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13、报名人承诺已经充分阅读并理解报名须知书的全部内容。

14、本报名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威信县恒远置业有限公司所有。

                                                                                                

                                  2018年9月19日


来自 :威信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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