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这些人竟然阻碍修建高速公路,太不像话了!

2018年03月16日 11:06浏览量:10257
警示案例

石坎派出所


3月10日,威信县公安局石坎派出所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抓获违法嫌疑人5名,确保了辖区重点工程项目施工顺利进行。

3月6日7时40分,石坎派出所接到中铁十九局集团宜毕高速公路5号拌合站负责人电话报警称:有人将我们拌合站的大门堵住了,请出警。接警后,石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理。经调查: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雷某某(扎西镇罗泥村人)、王某某(扎西镇罗泥村)、庒某某(扎西镇罗泥村人)、李某(扎西镇院子村)、何某某(扎西罗泥村人)等人以讨要运输费用为由多次将中铁十九局集团宜毕高速公路四工区大门堵住,导致车辆不能正常进出,严重影响宜毕高速公路施工进度。3月10日15时许,石坎派出所在县局治安大队的指导下将涉嫌扰乱单位秩序的雷某某、王某某、庒某某、李某、何某某传唤至石坎派出所接受询问。经询问雷某某、王某某、庒某某、李某、何某某等人对其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威信县公安局依法对雷某某、王某某、庒某某处以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对李某、何某某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罗布派出所

   

 3月14日13时许,夏某然(男,昭通市永善县人)、郑某(男,昭通市镇雄县人)两人以讨要运输费为由,将中铁五局一渣场运输通道阻断,经民警调查,中铁五局与夏某然、郑某二人无直接用人关系。夏某然二人的行为已构成扰乱单位秩序,公安机关依法分别对夏某然、郑某处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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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4日14时40分,杨某翠(女,威信县罗布镇簸火村人)以其房屋因中铁十九局放炮施工损坏为由,便抬了木凳坐在罗布镇簸火村马家坪上隧道洞口,阻止车辆进出隧道施工。民警将政府认定、赔偿炮损的政策向其解释,杨某翠仍然继续阻挠施工。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杨某翠处行政拘留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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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县公安局

关于严厉打击重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优化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的施工环境,有效维护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秩序,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为全县重点工程建设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决定严厉打击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维护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和社会秩序,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公民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各种问题,应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反映、解决,在行使表达意愿诉求的权利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扰乱工程建设秩序,妨害工程正常建设施工。

二、严厉打击下列违法犯罪行为:

(一)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黑恶势力犯罪;

(二)侵害建设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各种违法犯罪;

(三)盗窃、哄抢、损毁建设工程财物的违法犯罪;

(四)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组织、策划或积极参与堵门、堵路、堵工地等严重妨碍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   

(五)组织、策划群体性非法上访,影响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

(六)为他人破坏、扰乱、阻碍建设工程建设提供便利、给予帮助的,以共同违法犯罪处理;故意包庇、窝藏、帮助毁灭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破坏、扰乱、阻碍建设工程建设的,依法查处后,移送监察委员会处理。

(八)其他干扰、阻碍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

有上述行为,情节轻微尚不构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安机关设立扰乱重点工程建设秩序的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有功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0870-6126110。

                               威信县公安局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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