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公安局
关于严厉打击重点工程建设领域违法犯罪的通告
为优化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的施工环境,有效维护全县重点工程建设秩序,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为全县重点工程建设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决定严厉打击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现通告如下:
一、维护良好稳定的发展环境和社会秩序,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公民对涉及自身利益的各种问题,应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反映、解决,在行使表达意愿诉求的权利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扰乱工程建设秩序,妨害工程正常建设施工。
二、严厉打击下列违法犯罪行为:
(一)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黑恶势力犯罪;
(二)侵害建设工程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各种违法犯罪;
(三)盗窃、哄抢、损毁建设工程财物的违法犯罪;
(四)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组织、策划或积极参与堵门、堵路、堵工地等严重妨碍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
(五)组织、策划群体性非法上访,影响工程建设的违法犯罪;
(六)为他人破坏、扰乱、阻碍建设工程建设提供便利、给予帮助的,以共同违法犯罪处理;故意包庇、窝藏、帮助毁灭证据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破坏、扰乱、阻碍建设工程建设的,依法查处后,移送监察委员会处理。
(八)其他干扰、阻碍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违法犯罪;
有上述行为,情节轻微尚不构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安机关设立扰乱重点工程建设秩序的举报电话,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对举报有功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奖励。举报电话:110,0870-6126110。
威信县公安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