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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彭某与失足女子吴某在线上商量好卖淫嫖娼的价格,但由于见面后没带现金,遭到对方拒绝。于是,彭某通过威胁、捂嘴、掐脖子强迫吴某与其发生了2次性关系,还逼着对方说出手机密码,向自己微信转账5398元。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该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
2020年9月20日18时许,彭某与吴某两人通过QQ谈好价格后,约定在一小区的房间见面。由于彭某身上没有带钱,他便要求与吴某先发生关系,再给对方钱,但遭到了吴某的拒绝。
彭某恼羞成怒,一把将吴某的手机抢过来并关机。随后,彭某将吴某摁在床上,通过用手捂住对方嘴巴、掐脖子的方式让吴某无法反抗,同时还对吴某进行言语威胁,强行与对方发生了2次性关系。
在反抗过程中,吴某用手将彭某的脖子抓伤。彭某更为生气,不准吴某穿衣服,又逼迫吴某说出手机密码。随后,彭某通过吴某的手机转了5398元到自己的微信。之后,彭某将吴某的手机藏好,逃离了现场。
9月21日,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10月5日,彭某的亲属代其退赔了被害人吴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398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彭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数罪并罚。同时,彭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其亲属已代其退赔了被害人经济损失5398元,可从轻处罚。最终,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
罚金人民币3000元。
来源: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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